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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号决议(科技创新) 政治局 关于实现国家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突破性发展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正成为各国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我国在新纪元——民族崛起时代实现富强繁荣的先决条件和最佳机遇。
近期,我党和国家已出台多项方针政策,大力推动科技应用发展、促进创新创造与数字化转型,积极主动参与第四次工业革命,取得了诸多重要成果。然而,国家在科技发展、创新创造和数字化转型方面的速度与突破仍显迟缓;科技规模、潜力水平及国家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群体仍存在较大差距;各级部门、行业干部、公职人员及民众对数字化转型的认知尚不全面深入;科技研究应用与创新创造尚未实现重大突破,未能掌握战略性、核心性技术;法制体系、机制政策尚未满足发展需求;高素质人才资源仍显不足;基础设施特别是数字基础设施仍存在诸多短板;信息安全、数据保护等领域仍面临诸多挑战。
我国正面临制定具有战略性、革命性的强有力方针政策的需求,以激发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新动力,推动国家在新纪元实现强劲发展——一个富强繁荣的时代,确保到2030年成功实现越南成为拥有现代工业的中高收入发展中国家,到2045年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的目标。基于上述形势,政治局要求贯彻落实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

  1. 发展科学技术、创新创造和推进国家数字化转型是首要的重大突破口,是快速发展现代生产力、完善生产关系、革新生产方式的主要动力
    国家治理、经济社会发展,防范落后风险,推动国家在新纪元实现跨越式发展、繁荣富强。
  2.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体系综合力量,激发企业家、企业和人民积极参与国家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将其确立为一场深刻、全方位的革命,在所有领域坚决、持久、协调、一贯地推进突破性、革命性解决方案。以人民和企业为核心主体、主要资源和动力,科学家为关键要素,国家发挥引领推动作用,为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创造最有利条件。
  3. 体制机制、人力资源、基础设施、数据与战略技术是核心重点内容,其中体制机制是前提条件,需率先完善。革新立法思维,确保管理要求与鼓励创新并重,摒弃"管不住就禁止"的旧观念。着力保障国家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所需的高素质人力资源;实施特殊人才机制政策。按照"现代化、协同化、安全可靠、高效节约"原则发展基础设施,尤其是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充分挖掘数据潜力,将数据转化为核心生产资料,加速推动大数据基础、数据产业和数据经济的快速发展。
  4. 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逐步掌握技术自主权,特别是战略性技术;优先配置国家资源用于发展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越南潜力与智慧,快速吸收、掌握并应用世界先进科技成果;加强应用研究,注重基础研究,逐步在越南有需求、潜力和优势的若干领域实现技术自主与竞争力。
  5. 确保国家在网络空间的主权;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组织与个人的信息安全,这是国家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发展过程中贯穿始终、不可分割的要求。

二、目标

1. 到2030年

  • 科学、技术和创新潜力及水平在多个重要领域达到先进水平,位居中等偏高收入国家前列;企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以上;部分科技领域达到国际水准。越南跻身东南亚前三强、全球数字竞争力和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前50强国家之列;在东南亚地区人工智能研发领域位居前三甲,成为若干具有优势的数字技术产业领域发展中心。至少培育5家达到先进国家水平的数字技术企业。
    企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以上;部分科技领域达到国际水准。越南跻身东南亚前三强、全球数字竞争力和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前50强国家之列;在东南亚地区人工智能研发领域位居前三甲,成为若干具有优势的数字技术产业领域发展中心。至少培育5家达到先进国家水平的数字技术企业。
  • 全要素生产率(TFP)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55 % 55 % 55%55 \% 以上;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总额比重至少达 50 % 50 % 50%50 \% 。数字经济规模至少占 GDP 的 30 % 30 % 30%30 \% 。民众和企业使用在线公共服务比例超过 80 % 80 % 80%80 \% ;非现金支付交易占比达 80 % 80 % 80%80 \% 。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占企业总数比例超过 40 % 40 % 40%40 \% 。科技创新为构建和发展越南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人文价值作出重要贡献,推动人类发展指数(HDI)持续保持在 0.7 以上。
  • 研发经费投入占 GDP 比重达 2 % 2 % 2%2 \% ,其中社会投入占比超过 60 % 60 % 60%60 \% ;每年安排至少 3 % 3 % 3%3 \% 的财政总支出用于科技、创新与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并根据发展需求逐年递增。科技与创新组织体系经过重组后确保运行高效,实现研究-应用-培训的紧密衔接。每万人中科研人员数量达到 12 名;40-50 家科技机构跻身区域及世界排名;国际科学论文发表数量年均增长 10 % 10 % 10%10 \% ;专利申请量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 16-18%,专利商业化利用率达 8 10 % 8 10 % 8-10%8-10 \%
  • 先进、现代化的数字基础设施,具备超大容量、超宽带网络,达到发达国家水平;逐步掌握人工智能、物联网(IoT)、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半导体、量子技术、纳米技术、 5 G , 6 G 5 G , 6 G 5G,6G5 \mathrm{G}, 6 \mathrm{G} 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等若干战略性数字技术及新兴技术。实现 5G 网络全国覆盖。完成中央直辖市及符合条件的省市智慧城市建设。吸引至少 3 家世界顶尖科技机构或企业在越南设立总部、开展研发与生产投资。
  • 实现从中央到地方的数字化国家治理,确保政治体系内各部门间畅通互联与协同运作。完成国家级数据库与行业数据库的同步建设、互联互通与共享机制,高效开发利用数字资源与数据资产,构建
    数据交易平台。发展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公民及数字文化产业。越南跻身全球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数据保护领先国家行列。

2. 2045年远景目标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实现稳健发展,助力越南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数字经济规模至少达到 50 % GDP 50 % GDP 50%GDP50 \% \mathrm{GDP} ;成为区域和全球数字工业中心之一;跻身全球创新指数和数字化转型指数前30强。数字科技企业比例与发达国家相当;至少培育10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数字科技企业。吸引不少于5家全球顶尖科技机构及企业在越南设立总部或开展研发生产。

三、重点任务与解决方案

  1. 提升全民认知,实现思维革新突破,以坚定的政治决心强化领导指挥,在全社会凝聚发展科技、创新与国家数字化转型的新动能与新气象。
  • 各级党委、党组织、干部和党员要充分认识并深刻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数字化转型、发展科学技术与创新改革的方针政策,明确责任并主动推进落实。主要负责人须亲自挂帅指挥;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数字化转型及科技发展创新任务须具体体现在机关、组织、单位和地方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其执行成果将作为年度任务绩效评估、竞赛评比和表彰奖励的重要指标。合理配置各级党委中具备科学技术专业素养的干部比例。充分发挥干部党员队伍在推进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中敢想敢为、勇于担当的创造精神。
  • 开展有效宣传教育,提升全党全民和企业的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新气象、激发新动能。深入推广"数字学习"运动,普及提升干部、公职人员及群众的科技素养与数字能力;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推动工作效率与劳动生产率提升,弘扬自立自强、民族自信精神,汇聚越南智慧,确保科技发展、创新创造与数字化转型目标任务胜利实现。
    国家层面拓展多元表彰形式,及时嘉奖在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中取得成就的科学家、发明家、企业及个人;珍视每项发明创造、技术改进与工作效能提升方案,无论其规模大小。
  1. 加快推进制度完善,坚决破除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壁垒,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领域的竞争优势
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关于发展教育培训、科学技术、创新及国家数字化转型的各项决议、指示和结论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 加快修订、补充和完善科技、投资、公共投资、政府采购、国家预算、公共财产、知识产权、税收等领域的配套法律法规,破除瓶颈障碍,释放资源潜力,激励和发展科技创新、国家数字化转型及人力资源开发;改革科技任务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研究实施差异化推进方案;创新科技研发、数字化转型及创新活动的财务管理机制,最大限度简化行政手续;下放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
  • 采取开放包容的思维方式,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允许开展创新性试点。接受科研开发与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冒险投资及时间滞后性。建立企业在新兴技术领域开展国家监督下试点的机制;对因客观原因导致经济损失的新技术、新商业模式试验企业、组织及个人实施责任豁免政策。组建支持创新孵化、技术培育与数字化转型的风险投资基金。
  • 统一并提升国家对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管理效能。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发展为强大的研究主体,实现研究、应用与培训的紧密结合。重点投资升级越南科学技术研究院、越南社会科学院等国家级重点科研创新机构。合并或撤销运作低效的科技组织。建立支持机制和政策,促进公立科研机构高效运作;赋予其在组织架构、
    人员编制、财务管理和专业领域的自主决策权;允许使用国家预算聘请专家,运用有形资产和知识产权与各类机构及企业开展科技合作。建立机制允许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学家基于研究成果创办及参与企业经营。
  • 高效吸引并利用各类资源投资于国家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领域。科研技术发展预算优先采用基金机制运作,通过科技发展基金实施。重组科技事业经费结构,确保集中投入、突出重点、避免分散。建立政府采购机制,优先采购本土企业科研成果转化的产品与商品。制定特殊机制用于研究、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秘密,学习借鉴并复制国际前沿技术。

3. 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国家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体系

  • 颁布战略性技术与工业发展规划;设立战略性工业发展投资基金(优先投向国防、航天、能源、环境、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先进材料、半导体、量子技术、机器人及自动化等领域);建立政策试验机制以促进战略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及转移。安排至少 15 % 15 % 15%15 \% 的国家财政预算用于支持战略性技术研究的科技事业;制定公私合作机制以开展战略性技术研发。
  • 制定海洋空间、地下空间及宇宙空间开发领域的科研应用战略。重点发展能源基础设施,特别是新能源、清洁能源,为科技发展及战略性产业提供能源安全保障。严格管理并高效开发利用国家矿产资源,尤其是稀土资源,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
  • 发展国家重点研究中心、试验中心和实验室体系,聚焦战略性技术领域。建立支持机制和政策,鼓励组织、个人和企业投资建设科技研发实验室和中心。
  • 大力推进数字技术应用与发展。出台鼓励投资、购买和租赁数字产品服务的政策;制定专项政策培养、发展和吸引国内外组织、个人及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数字产品开发和网络安全产业。
    构建并共享国家级、区域级数字平台,确保各行业领域在数字环境中的统一运行和互联互通。推动各领域数字经济生态系统发展。
  • 建立公私合作机制发展现代化数字基础设施,其中国家资源为主导力量。发展满足备份、互联、安全、可持续要求的电信及互联网基础设施,构建覆盖全国的卫星数据传输系统、高速宽带光纤网络、 5 G , 6 G 5 G , 6 G 5G,6G5 \mathrm{G}, 6 \mathrm{G} 移动通信网络及其后续演进技术。推进数字物理基础设施和数字服务设施建设;在关键基础设施中集成传感器并应用数字技术。发展物联网产业,建设若干移动物联网产业集群。
  • 建立支持国内企业投资建设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的机制和政策;吸引外资企业在越南设立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中心。形成符合国际标准、绿色标准的存储与计算基础设施。早日建成并高效运营国家数据中心;投资建设区域性数据中心。构建并有效利用国家数据、部委行业数据及地方数据,确保互联互通、集成共享。制定机制政策保障数据成为重要生产资料资源。确立数据所有权、数据经营权及数据价值分配权。发展数据经济、数据市场及数据交易平台。建设越南自主可控的大型数据库。形成越南的大数据产业。在重点行业领域大力发展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应用。
  1. 培养并重用高素质人才、杰出人才,满足国家科技发展、创新创造及数字化转型需求
  • 加大投入力度,革新教育培养体系,提升教育培训质量,确保高素质人力资源供给,满足国家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发展需求。制定具有吸引力的信贷、奖学金与学费政策,激励优秀学子攻读数学、物理、生物、化学及关键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研究生层次人才。建立并实施各领域天才培养计划。出台特殊机制吸引海外越南裔人才及外国高端人才来越工作定居,实施涵盖国籍准入、房产土地所有权、收入待遇及工作环境的特殊政策,以延揽、重用和留住国内外顶尖科学家、行业专家及"总工程师"级人才,使其能够组织、指挥和推进国家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发展及人才培养等重点任务。
    建设并发展国内外专家与科学家网络体系。
  • 建设若干专注于人工智能领域的高水平院校和培训中心。建立数字技术人才培养的公私合作特殊机制。构建在线教育平台,发展数字大学模式,提升全民数字素养。
  • 培养具备基础科学、半导体芯片技术、微电子技术及关键工程技术领域教学能力的师资队伍和科研人员;深化与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大力推进符合国际标准的课程体系改革,实现培养方式现代化并重点应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
  1. 加快推进政治体系内各机构的数字化转型与科技应用创新;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和政府管理能力,保障国防安全与社会稳定。
  • 制定计划与路线图,将政治体系内所有机关单位的运作全面迁移至数字环境,确保互联互通、同步运行及国家机密安全。建设国家统一数字平台,开发智能监控与指挥系统以强化公共管理。全面革新行政手续办理方式,提供无行政区划限制的公共服务;提升面向民众和企业的在线公共服务与数字服务质量,致力于实现全流程、个性化及数据驱动的在线公共服务;加强对国家机关及有权人员在服务人民过程中的监督、评估与问责。出台特殊政策吸引、招募并留住科技与数字化转型领域人才在政治体系机关工作。
  • 发展安全数字平台并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培育数字公民。发展若干越南本土社交媒体,构建安全健康的数字社会。发展数字文化以保障民族特色传承,制定网络空间行为准则,最大限度降低数字技术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建设数字平台以监测和收集自然资源、环境领域数据。
  • 保障数字平台和网络空间的安全、网络安全及国家主权;保护组织、个人、企业的合法数据安全与国家数据主权安全。推进军事装备现代化和安保技术升级。逐步在武装力量指挥作战中应用数字技术,并掌握国防安保领域的高新技术
    有效防范数字化转型领域的犯罪活动,打击网络诈骗。构建并发挥网络空间人民战争阵势和民心阵势的力量来保卫祖国。

6. 大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活动

  •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投资数字化转型、科研应用和技术革新,以提升生产经营效益和企业管理水平;通过外商直接投资企业(FDI)加强知识转移及科技与创新人才培养;支持本土科技企业对外投资。
  • 出台强有力的政策,激励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创业精神,同时配套创业扶持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在越南开展创业活动。
  • 建立支持机制和政策,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本土数字技术战略企业,以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引领国家数字化转型;制定数字技术企业承接重点数字化转型任务的订单分配和任务指派机制;在数字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试验、应用、开发和生产环节实施土地、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发展若干数字技术产业园区。推动企业再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研发(R&D)投入。
  • 大力促进数字环境下的产品服务消费,确保各行业领域数字经济占比不低于 70 % 70 % 70%70 \% ;重点推进农业、商贸、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物流等行业的智能生产。
  1. 加强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国际合作
重点推进与科技发达国家的科研合作与技术开发,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量子技术、半导体、原子能及其他战略性技术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制定符合越南国情的先进技术引进与转移政策。积极主动参与制定确保安全与互利共赢的新技术国际规则与标准。在越南参与的国际协定与条约框架内,推动技术能力提升与转移。

四、组织实施

  1. 成立由党中央总书记任组长的中央科技发展、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指导委员会。组建由国内外专家参与的科技发展、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国家咨询委员会。
  2. 国会党组领导并指导完善科技发展、创新与数字化转型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执行监督工作。
  3. 政府党组领导指导制定决议落实行动计划;配合国会党组将本决议提出的主张政策充分制度化并配置充足实施资源,基本于2025年完成。
  4. 越南祖国阵线及各政治社会组织领导指导制定计划方案,动员人民落实决议,发挥社会监督和建言作用,参与科技发展、改革创新与数字化转型领域的法律机制政策建设。
  5. 中央宣教部牵头协调相关机构指导决议贯彻实施;指导加强决议内容的宣传工作。
  6. 中央办公厅配合中央经济部跟踪检查决议执行情况;每半年向中央指导委员会和政治局报告成果以进行工作指导。
本决议传达至各党支部。

主送单位:

  • 中央直属各党委、党组、党组织,
  • 各省省委、市委,
  • 各位中央委员会委员同志,
  • 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留存。

代政治局

总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