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滑坡防治設施的使用壽命
○ 延長基礎設施壽命的規劃體系
制定個別施工計畫(設備檢查、診斷、對策研究)
延長使用壽命的措施範例
平成30年4月林野庁計画課施工企画調整室
延長基礎設施壽命計劃概念圖
林業廳基礎設施長壽計畫(行動計畫)(2014年8月19日)
- 林業保護設施:已在林業保護登記冊中登記的林業保護設施(但部分設施可排除在目標之外)
○ 林道目標設施:林道登記冊中記載的橋樑、隧道、其他重要設施(石棚等) ○ 行動計畫內容
- 制定個別施工計劃
路線圖:2020年制定(國家政府主導的計畫將持續到2018年)
制定延長使用壽命措施的指南和手冊
○対象施設數
| 施設 |
管理者 |
施設數 |
| 防侵蝕水壩 |
國 |
55,600 基 |
| 都道府県 |
380,000 基 |
| 合計 |
435,600 基 |
| 橋梁 (橋長 4 m 以上) |
國 |
11,880 橋 |
| 都道府県 |
2,102 橋 |
| 市町村 |
20,818 橋 |
| 森林組合等 |
1,531 橋 |
| 合計 |
36,331 橋 |
| 隧道 |
國 |
146 本 |
| 都道府県 |
182 本 |
| 市町村 |
300 本 |
| 森林組合等 |
5 本 |
| 合計 |
633 本 |
施設 管理者 施設数
治山ダム 国 55,600 基
都道府県 380,000 基
合計 435,600 基
橋梁 (橋長 4 m 以上) 国 11,880 橋
都道府県 2,102 橋
市町村 20,818 橋
森林組合等 1,531 橋
合計 36,331 橋
トンネル 国 146 本
都道府県 182 本
市町村 300 本
森林組合等 5 本
合計 633 本| 施設 | 管理者 | 施設数 |
| :--- | :--- | :--- |
| 治山ダム | 国 | 55,600 基 |
| | 都道府県 | 380,000 基 |
| | 合計 | 435,600 基 |
| 橋梁 (橋長 4 m 以上) | 国 | 11,880 橋 |
| | 都道府県 | 2,102 橋 |
| | 市町村 | 20,818 橋 |
| | 森林組合等 | 1,531 橋 |
| | 合計 | 36,331 橋 |
| トンネル | 国 | 146 本 |
| | 都道府県 | 182 本 |
| | 市町村 | 300 本 |
| | 森林組合等 | 5 本 |
| | 合計 | 633 本 |
個別專案計劃的指南和手冊
林業保護設施單項建設規劃編製指南(2016年3月制定):
本指南概述了設施管理者根據林業廳基礎設施長壽計畫(行動計畫)制定個別建設計畫時應考慮的基本概念和程序。
林業保護設施單項建設規劃編製手冊(草案)(2017年3月修訂):
組織制定森林保護設施檢查、診斷和評估方法
-計画策定の範囲(治山施設)
物件設施:溪谷工程、山坡工程、山崩防治、海岸防災林建設、雪崩防治林建設
- 可從計劃中排除的設施指南
- 無需維護或更新的設施
- 對第三方影響有限的設施
- 採取事後措施的設施
- 檢查類型和頻率
- 工種別、構造別の点検項目
山岳災害高發地區等(5年1次,其他地區10年1次)
- 健全度評価基準
- 過去的對策事例
規劃流程

治山施設個別施設計画(対象工種と点検の頻度)
- 主要目標建築類型
| 種 別 |
D 種 |
| 渓間工 |
山谷止水工程、地面支撐工程、護岸、水渠、丁壩 |
| 山腰 |
擋土工程、水道工程、土堤工程、地錨工程、加強土工程、噴漿工程、防落石工程、落石防護工程 |
| 山泥傾瀉防治工程 |
水道施工、涵洞施工、排水井施工、樁施工、錨定施工 |
| 海岸防災林造成 (防潮工) |
防潮堤、防潮護岸、消波工、消波堤、突堤 |
| 預防雪崩造林 |
発生予防工、誘導工、減勢工、防護工 |
種 別 エ 種
渓間工 谷止工、床固工、護岸エ、流路エ、水制エ
山腹エ 土留工、水路工、法枠工、グランドアンカーエ、補強土工、吹付工、落石予防工、落石防護工
地すべり防止工 水路エ、ボーリング暗渠工、集水井工、杭工、アンカーエ
海岸防災林造成 (防潮工) 防潮堤、防潮護岸、消波工、消波堤、突堤
なだれ防止林造成 発生予防工、誘導工、減勢工、防護工| 種 別 | エ 種 |
| :--- | :--- |
| 渓間工 | 谷止工、床固工、護岸エ、流路エ、水制エ |
| 山腹エ | 土留工、水路工、法枠工、グランドアンカーエ、補強土工、吹付工、落石予防工、落石防護工 |
| 地すべり防止工 | 水路エ、ボーリング暗渠工、集水井工、杭工、アンカーエ |
| 海岸防災林造成 (防潮工) | 防潮堤、防潮護岸、消波工、消波堤、突堤 |
| なだれ防止林造成 | 発生予防工、誘導工、減勢工、防護工 |
*某些設施可能不包含在該計劃內。
此外,滑坡防治設施的基本原則是,每項設施都制定單獨的建設計劃。
- 定期檢查的頻率
對山災風險地區及居民住宅、公共設施等發生受損的地區,每5年進行一次檢查。
在其他地區,調查每10年進行一次。
制定單一森林保護設施建設規劃的主要步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