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建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
+-30cm\pm 30 \mathrm{~cm} 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
2 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xx(B+4)=SS=(A+4) \times(B+4)=S 底
+2L+2 L 外 +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BB ——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SS 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
LL
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
== 挖土方的底面积
quad xx\quad \times 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
V=(A+2C+K quad H)H xx LV=(A+2 C+K \quad H) H \times L 。式中:
V longrightarrowV \longrightarrow 基槽土
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
V=1//6H[A xx B+a xx b+(A+a)xx(B+b)+a xx b]V=1 / 6 H[A \times B+a \times b+(A+a) \times(B+b)+a \times b] 。式中:
V longrightarrowV \longrightarrow 基坑体积;A一基坑上口长度; B ——基坑上口宽度; a ——基坑底面长度; b ——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
== 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 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
== 主墙间净面积
xx\times 回填土厚度 - 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
=S=S 底
-(L-(L 中
xx\times 墙厚
+L+L 内
xx\times 墙厚
))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 L 中——外墙中心线长度; L 内—内墙净
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mathrm{V}= 桩截面积
xx\times 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2、送钢筋混凝土方桩(送桩):当设计要求把钢筋硂桩顶打入地面以下时,打桩机必须借助工具桩才能完成,这个借助工具桩(一般
2∼3m2 \sim 3 m 长,由硬木或金属制成)完成打桩的过程叫"送桩"。计算方法按定额规定以送桩长度即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 0.5 米乘以横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计量单位:m3,公式如下:
V=\mathrm{V}= 桩截面积
xx\times(送桩长度 +0.5 m )
送桩长度——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
3、接桩:接桩是指按设计要求按桩的总厂分节预制运至现场先将第一根桩打入将第二根桩垂直吊起和第一根桩相连后再继续打桩
硫磺胶泥按桩——计量单位:m2;按桩截面积
电焊接桩——计量单位:
tt ;按包角钢或包钢板的重量。
六、打、压预应力钢筋硂管桩
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mathrm{V}= 桩截面积
xx\times 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桩内灌芯工程量计算,计量单位:m3
V=\mathrm{V}= 管桩桩孔内径截面积
xx\times 设计灌芯深度
七、灌注桩
(1)打孔沉管灌注桩单打、复打:计量单位:m3
V=\mathrm{V}= 管外径截面积
xx\times(设计桩长 + 加灌长度)
设计桩长——根据设计图纸长度如使用活瓣桩尖包括预制桩尖,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则不包括
加灌长度——用来满足硂灌注充盈量,按设计规定;无规定时,按 0.25 m 计取。
(2)、夯扩桩:计量单位:m3
V1(一、二次夯扩)=标准管内径截面积
xx\times 设计夯扩投料长度(不包括预制桩尖)
V2(最后管内灌注硂)=标准管外径截面积
xx\times(设计桩长 +0.25 )
设计夯扩投料长度 ——按设计规定计算。
(3)钻孔混凝土灌注桩
成孔工程量,计量单位: m 3
钻土孔
V=V= 桩径截面积
xx\times 自然地面至岩石表面的深度;
钻岩孔
V=V= 桩径截面积
xx\times 入岩深度度
混凝土灌入工程量,计量单位:
m3V=\mathrm{m} 3 \mathrm{~V}= 桩径截面积
xx\times 有效桩长,有效桩长设计有规定按规定,无规定按下列公式:
有效桩长=设计桩长(含桩尖长)+ 桩直径
设计桩长——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
基础超灌长度——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泥浆运输工程量:计量单位:m3,工程量按成孔工程量计取。
八、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工程量:计量单位:m3
V (人工挖土)
== 护壁外围截面积
xx\times 成孔长度 成孔长度——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标高
V(淤泥、流砂、岩石)=实际开挖(凿)量
(2)砖、混凝土护壁及灌注桩芯混凝土工程量:计量单位:m3 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
九、水泥搅拌桩、粉喷桩,以立方米计算
V=(\mathrm{V}=( 设计桩长
+500MM)xx+500 \mathrm{MM}) \times 设计桩截面面积(长度如有设计要求则按设计长度)。双轴的工程量不得重复计算,群桩间的搭接不扣除。
十、长螺旋或旋挖法钻孔灌注桩,以立方米计算
V=\mathrm{V}=(设计桩长 +500 MM )
xx\times 设计桩截面面积或螺旋外径面积(长度如有设计要求则按设计长度)。
十一、基坑锚喷护壁成孔及孔内注浆。
按设计图纸以延长米计算
十二、护壁喷射混凝土
按设计图纸以平方米计算。
十三、砖基础计算规则
1、基础与墙身(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
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 +300 MM 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 +300 MM 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砖基础的计算方法(计价表规则)
(1)砖基础不分墙厚和高度,按图示尺寸以 m3计算。其中基础长度:外墙墙